本公司董事会、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分别承担连带责任。
重要提示:
主要股东及持股董事、监事的基本情况:
截至本减股方案实施之日,持股5%以上的永越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股东、总经理兼董事陈山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,874,000股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.40%。上述所有股份均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,以及公司上市后前一次转换、增持和分红形成的股份。
减排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:
陈山治计划通过集中招标和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。减排范围为减排计划公布后6个月。拟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8,016,480股。其中,集中招标减持股份不得超过4008240股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%,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额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%。大宗交易减持股份不得超过4,008,240股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%,且在连续90天内减持股份总额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%。(详情参见我们的公告第2019-059号)
减排计划的进展:
2019年9月30日,公司收到陈山治先生的《减持股份通知书》。截至公司公告日,陈山治先生于2019年9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公司股份200万股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.9979%。集中招标减持股份不得超过200.41万股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%。减持后,陈山治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,869,900股,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.40%
一、主体缩小前的基本信息
注:上表中“以其他方式收购”是指公司在2018年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资本化计划实施后收购的股份。
上述股东自持有股份以来没有减持股份。
上述减排主体没有协同行动。
二.减排计划的实施进展
(一)主要股东及董事、监事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,原因如下:
其他原因: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使公司股份总数减少一半以上至1%;集中竞价的减持达到了公司总股份的1%。
(二)本次减持是否符合大股东或董事、监事此前披露的计划和承诺
√是□否
(三)上市公司在减持期内是否披露了高流失率或并购计划等重大问题
□是√否
(4)这种减少对公司的影响
1.股东陈山治先生不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。该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,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、股权结构和持续经营。
2.减持方案将严格遵守《证券法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、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实施细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。
(五)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
三.相关风险提示
(1)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山治先生的减排计划尚未实施。他将根据市场情况、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今后是否继续实施这一削减计划。
(2)减持方案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风险□是√否
(3)其他风险
特此宣布。
永越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9年10月8日